排烟风机要求
排烟风机的设计、安装和使用需遵循严格的消防及建筑规范,以确保火灾时有效排除烟雾,保障人员疏散和消防救援。以下是关键要求:

1. 基本性能要求
- 耐高温性:需在280℃高温下连续运行≥30分钟(GB 51251-2017《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》)。
- 风量与风压:根据防烟分区面积、净高及换气次数计算确定(通常≥6次/小时换气)。
- 电源可靠性:双电源供电或消防电源,末端自动切换。

2. 安装规范
- 位置:优先设在屋顶或专用机房内,远离可燃物;若设于室内,需满足耐火极限≥2.0h的隔墙+1.5h楼板分隔。
- 联动控制:与火灾报警系统联动,自动启动;同时设置手动启停装置(如消防控制室远程控制)。
- 管道要求:
- 排烟管道采用不燃材料(如镀锌钢板),耐火极限≥1.0h。
- 管道风速金属管道≤20m/s,非金属≤15m/s。

3. 系统组件
- 防火阀:排烟支管设280℃自动关闭的防火阀,连锁关闭排烟风机。
- 排烟口:常闭型,距顶棚≤0.5m,手动/电动开启,风速≤10m/s。

4. 维护与测试
- 定期检查:每月手动启动测试,每年全面性能检测。
- 清洁保养:防止叶片积灰影响平衡,确保电气线路完好。

5. 特殊场所要求
- 地下空间:独立排烟系统,补风量≥排烟量的50%。
- 高层建筑:竖向分区排烟,风机需满足最不利分区压力需求。

6. 规范依据
- 中国:GB 51251-2017、GB 50016-2014《建筑设计防火规范》。
- 国际参考:NFPA 92(美国)、EN 12101-3(欧盟)。
注意:具体参数需根据建筑类型、面积及当地消防部门要求计算确定,设计阶段应由专业工程师校核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