排烟风机数量
排烟风机的数量取决于建筑类型、防烟分区划分、系统设计以及相关消防规范的要求。以下是关键考虑因素和一般原则:

1. 防烟分区决定风机数量
- 每个防烟分区通常需要独立的排烟系统(风机或风口控制)。
- 若多个防烟分区共用同一排烟系统,需通过电动挡烟垂壁、排烟阀等实现分区控制,此时可能共用一台风机,但需满足:
- 系统总排烟量按最大防烟分区面积×120m³/(h·m²)计算(民用建筑)。
- 排烟风机应具备自动切换功能,确保火灾时只对起火分区排烟。

2. 建筑类型与规范要求
- 地下室/车库:通常按防火分区设置排烟风机,每个防火分区至少一台。
- 高层建筑:竖向排烟系统可能需分段设置(如每10层一台风机)。
- 大空间(中庭、商场):可能需多台风机并联或按区域划分。
- 机械排烟与自然排烟结合:部分区域可能无需风机。

3. 风机选型与备用
- 单台风机的风量需满足所负责分区的计算排烟量。
- 重要场所(如地铁、医院)可能要求备用风机(一用一备)。
- 风机需满足280℃高温连续运行30分钟的要求。

4. 典型示例
- 小型商业楼(3个防烟分区):可能共用1台风机(带分区控制)。
- 大型综合体:每个防火分区1台或多台并联,总数可能达数十台。
- 地下车库:每2000㎡防火分区设1台排烟风机(与排风系统可能共用)。

5. 规范依据
- 中国《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》(GB51251-2017):
- 第4.4节规定排烟系统设计原则。
- 第4.6节明确排烟量计算方法。
- 其他地区:参考NFPA(美国)、EN(欧洲)等当地标准。

建议
具体数量需由设计单位根据:
- 建筑平面图与防烟分区划分;
- 排烟量计算(考虑净高、用途等);
- 系统联动控制方案(避免风机过多增加复杂度)。
如需初步估算,可提供建筑面积、功能及分区情况进一步分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