排烟风机设置
排烟风机的设置是建筑防排烟系统设计中的关键环节,需遵循国家规范(如《建筑设计防火规范》GB50016、《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》GB51251等),以下为系统化的设置要点:

一、设置场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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必须设置场所:
- 高层建筑、地下建筑(如车库、商场)、人员密集场所(剧院、体育馆)。
- 长度超过20m的疏散走道。
- 中庭、避难层(间)、封闭楼梯间/防烟楼梯间(正压送风时可能合用风机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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特殊区域:
- 地下房间总面积>200㎡或单个房间面积>50㎡且经常有人停留/可燃物较多时。
- 建筑面积≥100㎡的暗房(无窗或固定窗)。

二、风机选型要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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耐高温性能:
- 需在280℃下连续运行≥30分钟(通常选用消防高温排烟专用风机)。
- 电机应外置或采用冷却措施(如耐高温绝缘电机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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风量与风压:
- 按规范计算排烟量(如走道按面积×换气次数,中庭按体积×换气次数)。
- 确保最远点排烟口风速≤10m/s,风管阻力损失≤风机全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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类型选择:
- 离心风机(高风压,适合长管道)、轴流风机(大风量,适合短距离)。
- 可选用双速风机(平时低速通风,火灾时高速排烟)。

三、安装位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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优先设置:
- 屋顶或室外(直接排向大气),避免烟气回流。
- 独立机房内(耐火极限≥2.0h,隔墙+甲级防火门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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禁止设置:
- 与通风空调机房共用(除非独立隔离)。
- 易燃易爆区域正上方或相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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地下空间:
- 宜设置在专用风机房内,排烟口直通室外或竖井。

四、联动控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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触发方式:
-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联动启动。
- 手动启动(消防控制室、现场手动按钮)。
- 排烟口/阀开启信号连锁启动(需反馈信号至消防控制室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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控制逻辑:
- 同一防烟分区内,排烟口开启→风机启动→补风机启动(如需)。
- 风机与排烟防火阀连锁关闭(当烟温达280℃时阀门关闭→风机停机)。

五、管道与附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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风管要求:
- 耐火极限≥0.5h(金属风管外包防火板或直接选用耐火风管)。
- 风速:金属风管≤20m/s,非金属风管≤15m/s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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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键部件:
- 排烟防火阀:常开,280℃熔断关闭(每台风机出口设1个)。
- 排烟口:常闭(电动/手动开启),距最近安全出口≥1.5m。

六、补风系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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补风要求:
- 地下房间或封闭空间排烟时,补风量≥排烟量的50%。
- 补风口应设在储烟仓下方,与排烟口水平距离≥5m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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补风机设置:
- 与排烟风机联动,耐火性能同排烟风机。

七、验收与维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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验收测试:
- 风机手动/自动启动功能。
- 风量、风压检测(是否符合设计值)。
- 280℃防火阀连锁停风机测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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定期维护:
- 每月启动测试,清理叶轮积灰。
- 检查电气线路、阀门启闭灵活性。

常见问题
- 共用问题:普通排风机不能替代排烟风机(除非双速改造并通过消防认证)。
- 噪音处理:需采用减震支架、消声器(不得影响耐火性能)。
- 备用电源:消防电源需满足风机持续运行时间要求(通常≥1.5h)。
以上设置需结合具体工程由专业设计单位计算并报消防部门审核。实际应用中应严格避免简化或违规操作(如缩小风管尺寸、取消防火阀等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