排烟风机电源
排烟风机电源的设计与安装需遵循国家相关电气规范及消防要求,确保在火灾时可靠运行。以下是关键要点:

1. 电源类型
-
双电源供电(强制要求):
- 主电源:市电(正常电源)。
- 备用电源:柴油发电机或消防专用EPS/UPS(满足持续供电时间要求,通常≥180分钟)。
- 末端切换:在风机控制箱处设置自动切换装置(ATS),确保主电源故障时0.5秒内切换至备用电源。
-
配电回路:
- 必须独立设置专用回路,不得与其他非消防负荷共用。

2. 电缆与保护
- 电缆选型:
- 耐火电缆(NH型)或矿物绝缘电缆(如BTTZ),满足《GB 50016-2014》耐火要求(950℃/90分钟)。
- 保护措施:
- 过载仅报警不跳闸(通过消防专用断路器实现)。
- 短路保护需动作,但需与消防控制逻辑配合。

3. 控制要求
- 联动控制:
- 由火灾自动报警系统(FAS)触发,通过消防模块自动启动。
- 硬线直启:消防控制室需设手动直接控制按钮(多线制,不经过逻辑编程)。
- 就地控制:
- 风机房设就地控制箱,具备手动/自动切换功能。

4. 安装与验收
- 配电箱标识:明显消防设备标识,禁止非专业人员操作。
- 线路敷设:穿金属管或封闭桥架,并刷防火涂料(明敷时)。
- 测试要求:
- 模拟主电源断电,验证备用电源切换时间及风机运行状态。
- 联动测试:通过烟感/温感信号触发风机启动。

5. 规范依据
- 《建筑设计防火规范》(GB 50016-2014)
- 《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》(GB 50116-2013)
- 《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标准》(GB 51348-2019)
注意:具体设计需结合项目实际,由专业电气工程师审核,并报消防部门验收。